省装总时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2022-01-03 18:57

各采购试点单位、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广东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穗财采〔2021110号)要求,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21年12月24日起同步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及时间安排

广州市公安局、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及南沙区作为试点单位,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新委托给交易中心的政府项目(项目编号为“2022-3000”起)应使用智慧云平台实施,交易中心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不再受理新的项目委托,但尚未办结的项目仍可在原系统继续执行完毕。

其他非试点单位仍使用交易中心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项目委托,操作方式不变。

二、系统操作培训安排

(一)试点单位培训。智慧云平台的运维服务公司将安排专人前往采购试点单位开展现场培训工作,对试点项目进行全程保障。

(二)供应商培训。智慧云平台每月将举行一次线上培训,各供应商请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及时参加系统操作培训。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试点项目,请相关单位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登录智慧云平台,办理各项业务。

(二)智慧云平台已启用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服务,为确保电子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请各试点单位采购人、供应商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97号)(附件1)要求执行。供应商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才能正常完成项目投标;采购人可使用账户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

(三)智慧云平台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办理指南等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下载查看,请各单位在使用智慧云平台前认真阅读。

(四)试运行期间,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的,可通过智慧云平台的在线智能客服或电话联系智慧云平台技术人员。智慧云平台运维电话:400-183-2999。

特此通知。